隱私權政策
AlphaCut 隱私權政策
1. 個人資料之處理目的
AlphaCut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基於下列目的處理個人資料:
- 履行服務提供相關契約及服務費用之結算
- 會員管理及本人身份確認
- 申訴處理及爭議調解之紀錄保存
- 行銷及廣告之利用
- 提供 YouTube 頻道連結功能(代為上傳影片、頻道成效分析)
- 透過 Instagram 帳號連結提供 Reels 及 Stories 代為上傳功能
- 透過 TikTok 帳號連結提供影片代為上傳功能
2. 個人資料之處理及保有期間
① 本公司依法令規定之個人資料保有、利用期間,或於向資料當事人收集個人資料時所取得之同意期間內,處理並保有個人資料。
② 各項個人資料之處理及保有期間如下:
- 會員加入及管理:至服務利用契約終止為止
- 商品或服務之提供:至商品、服務供給完成及費用結算完成為止
- 申訴或爭議處理:3年
- YouTube 連結資訊:至會員退會或解除 YouTube 連結為止
- Instagram 連結資訊:至會員退會或解除 Instagram 連結為止
- TikTok 連結資訊:至會員退會或解除 TikTok 連結為止
3. 處理之個人資料項目
① 本公司處理下列個人資料項目:
- 必填項目:電子郵件、姓名、登入帳號、密碼
② 於使用網路服務過程中,下列個人資料項目可能自動產生並被收集:IP 位址、Cookie、服務使用紀錄、訪問紀錄等
③ 使用服務內 YouTube 連結功能時,在使用者另行同意之前提下,下列資訊可能由 Google(YouTube)提供或被處理:
- Google 帳號資訊:識別資訊、電子郵件地址
- YouTube 頻道權限:影片上傳權限、YouTube 分析數據存取權限(yt.analytics.readonly)
- 處理資訊:使用者為上傳目的所提供之影片檔案及相關後設資料(標題、說明等)、使用者之 YouTube 頻道分析數據(觀看次數、訂閱數、觀看時長等)
④ 使用服務內 Instagram 連結功能時,在使用者另行同意之前提下,下列資訊可能由 Meta(Instagram)提供或被處理:
- Instagram 帳號資訊:使用者 ID、使用者名稱
- Instagram 內容發布權限:Reels 及 Stories 上傳權限(instagram_content_publish)
- 處理資訊:使用者為上傳目的所提供之影片檔案及相關後設資料(說明等)
⑤ 使用服務內 TikTok 連結功能時,在使用者另行同意之前提下,下列資訊可能由 TikTok 提供或被處理:
- TikTok 帳號資訊:使用者 ID、個人資料資訊
- TikTok 內容發布權限:影片上傳權限(video.publish)
- 處理資訊:使用者為上傳目的所提供之影片檔案及相關後設資料(標題、說明、公開範圍等)
4. 個人資料之第三方提供
① 本公司僅於第1條所明定之範圍內處理資料當事人之個人資料,且僅於取得資料當事人同意、法律特別規定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及第18條情形時,方得將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。
② 本公司依下列情形將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:
- 代收付款業者:用於付款處理之最低限度必要資訊
- 雲端服務業者:用於服務運營之資料儲存
- Meta Platforms, Inc.(Instagram):用於 Reels/Stories 上傳之帳號連結資訊
- TikTok(ByteDance):用於影片上傳之帳號連結資訊
5. 個人資料處理業務之委託
① 本公司為順利處理個人資料業務,依下列方式委託個人資料處理業務:
- 受託方:Google Cloud Platform
- 委託業務內容:提供雲端服務
- 受託方:Meta Platforms, Inc.
- 委託業務內容:透過 Instagram API 提供內容發布服務
- 受託方:TikTok Pte. Ltd.(ByteDance)
- 委託業務內容:透過 TikTok API 提供內容發布服務
② 本公司於締結委託契約時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6條規定,於契約書等文件中明定禁止逾越委託業務執行目的之個人資料處理、技術性及管理性保護措施、禁止再委託、對受託方之管理監督及損害賠償等責任事項,並監督受託方安全處理個人資料。
6. 從 Google API 接收之資訊的利用
本公司依循 Google API 服務使用者資料政策(包含 Limited Use Policy)利用透過 Google API 服務所接收之資訊。透過 YouTube 連結所收集之使用者資訊,僅限於下列目的之限制性利用:
- 將使用者指定之影片上傳至該使用者 YouTube 頻道的功能
- 分析並視覺化呈現使用者頻道成效(觀看次數、訂閱數等)的功能
如此收集之資訊,未經使用者明示同意,不得用於其他目的或提供予第三方,尤其絕不用於廣告目的。
YouTube API 服務告知
- 本服務使用 YouTube API Services。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,即表示同意 YouTube 服務條款。(YouTube 服務條款)
- 此外,Google 之隱私權政策亦適用於本服務。(Google 隱私權政策)
- 使用者得隨時於 Google 安全性設定頁面撤銷本服務之 Google 帳號存取權限。(Google 安全性設定)此外,亦可於服務內「我的帳號管理」頁面解除 YouTube 連結。
7. 從 Instagram(Meta)API 接收之資訊的利用
本公司依循 Meta(Instagram)平台服務條款及開發者政策利用透過 Meta(Instagram)API 服務所接收之資訊。透過 Instagram 連結所收集之使用者資訊,僅限於下列目的之限制性利用:
- 將使用者指定之影片以 Reels 或 Stories 形式上傳至該使用者 Instagram 帳號的功能
如此收集之資訊,未經使用者明示同意,不得用於其他目的或提供予第三方,尤其絕不用於廣告目的。
Instagram API 服務告知
- 本服務使用 Instagram API(Meta Platform API)。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,即表示同意 Meta 平台服務條款。(Meta 平台服務條款)
- 此外,Meta 之隱私權政策亦適用於本服務。(Meta 隱私權政策)
- 使用者得隨時於 Instagram 設定中撤銷本服務之存取權限。
資料刪除
使用者得隨時於本服務解除 Instagram 帳號連結,解除連結時相關資料將立即刪除。
8. 從 TikTok API 接收之資訊的利用
本公司依循 TikTok 開發者服務條款及準則利用透過 TikTok API 服務所接收之資訊。透過 TikTok 連結所收集之使用者資訊,僅限於下列目的之限制性利用:
- 將使用者指定之影片上傳至該使用者 TikTok 帳號的功能
如此收集之資訊,未經使用者明示同意,不得用於其他目的或提供予第三方,尤其絕不用於廣告目的。
TikTok API 服務告知
- 本服務使用 TikTok API(Content Posting API)。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,即表示同意 TikTok 服務條款。(TikTok 服務條款)
- 此外,TikTok 之隱私權政策亦適用於本服務。(TikTok 隱私權政策)
- 使用者得隨時於 TikTok 設定中撤銷本服務之存取權限。
資料刪除
使用者得隨時於本服務解除 TikTok 帳號連結,解除連結時相關資料將立即刪除。
9. 廣告成效衡量及追蹤工具之利用
本公司為衡量廣告成效、優化行銷活動及改善服務,使用下列第三方廣告衡量工具(網頁像素及分析 SDK):
- TikTok Pixel(TikTok Pte. Ltd.)— 廣告轉換衡量及廣告投放最佳化
- Meta Pixel(Meta Platforms, Inc.)— Facebook/Instagram 廣告轉換衡量及廣告投放最佳化
- Google Ads 代碼(Google LLC)— Google 廣告轉換衡量及再行銷
- privacy.sectionAds.item4
透過上述工具,下列資訊可能會自動被收集並傳送至各業者:
- 裝置及瀏覽器資訊、IP 位址、網頁瀏覽紀錄、點擊/滾動等行為資料、廣告識別碼
- 註冊、登入、付款等主要轉換事件之發生資訊
- 為提升廣告比對準確度而以 SHA-256 雜湊處理之電子郵件及使用者識別碼(外部 ID)。明文形式之個人資料不會被傳送。
所收集之資訊僅用於廣告投放、廣告成效分析、個人化廣告投放及服務改善之目的,並依各業者之隱私權政策處理。
使用者得依各業者之政策拒絕接收個人化廣告或停用追蹤:
10. 資料當事人之權利義務及行使方式
① 資料當事人得隨時向本公司行使下列各款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權利:
- 請求告知個人資料處理現況
- 發現錯誤時,請求更正或刪除
- 請求停止處理
② 依第1項行使權利,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41條第1項規定,以書面、電子郵件、傳真等方式為之,本公司將即時採取相應措施。
11. 個人資料安全維護措施
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規定,採取下列確保安全性所必要之技術性、管理性及實體性措施:
- 最小化個人資料處理人員並實施教育訓練
- 限制個人資料之存取
- 個人資料之加密處理
- 防範駭客攻擊等之技術性對策
- 個人資料處理系統之存取權限管理
12.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
① 本公司為全面負責個人資料處理相關業務,並為處理資料當事人就個人資料處理相關之申訴及損害救濟,指定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如下:
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
姓名: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
聯絡方式:support@alphacut.video
13. 隱私權政策之變更
① 本隱私權政策自施行日起適用,若因法令及政策變更而有新增、刪除或修正內容時,將於變更事項施行7日前透過公告事項予以告知。
施行日:2026年3月10日